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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正式国书以及册封,用的是暹罗王国的名号。
全权代表,也就是钦差,这要是
称臣纳贡、册封、法外治权,赔款以及开放市场外,最重要的当属领土的割让!
虽然是全权代表签订的条约,双方也
照条约
行相应的行动了,但是总归还是需要罗志学亲自签署,只有经过罗志学签署批准的条约,在帝国内
才
有法律基础,不然就是无凭无据。
同样割让的还有暹罗王国
来半岛的大半控制区。
本来帝国方面一开始只是是要
来半岛东西各一个港
的,但是后来发现还不如直接要一片地方,然后把两个东西海岸的港
连成一片,后续作为帝国船只在海外航行的时候的补给
,中转站,贸易港之类的。
既然要连成一片,那么就需要一定的战略纵
,所以
脆要的地方大了一些。
再有就是赔款,大楚帝国方面一开始喊
来的一千万是不可能的,大城王国没这么多钱,贷款后分期付款都够呛……为了避免把他们
得太狠,也是为了给大城王国留下一些家底继续和缅甸东吁王朝打下去,所以大楚帝国方面
了退让,直接打了个对折,只要五百万楚元。
‘大城’。
如此一来,
六甲海峡区域里在
牙人、亚齐王国、柔佛王国外,也迎来了一家新的势力:大楚帝国!
这意味着,暹罗最重要的河
湄南河的
海
,直接落
大楚帝国手中,某
程度上来说,帝国依托此地,能够完全掌控暹罗北
区域的对外贸易。
为了支付赔款,大城王国方面向大楚帝国财务银行借款,九折
付,利息极
,分期二十年还款,以关税以及其他税收抵押。
哪怕是暹罗自家的船只,没有大楚帝国的允许,也不能通过这一段二十公里长的湄南河段。
这个就是法外治权……帝国方面对此的理由就是,你们连个正式的法律都没有,随便一张嘴就说我帝国臣民犯法了,这不扯澹嘛!
据双方条约,暹罗王国割让湄南河河
,大约是两岸二十公里宽,并向内陆延伸二十公里的一片正方形区域,共计四百平方公里的地方给大楚帝国作为帝国商人生活居住经商所用,不是租界,而是直接割让。
暹罗方向帝国全面开放市场,帝国商人在暹罗全境内都有着居住以及经商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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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暹罗王国方面谈判的时候,在其他方面
了些许的让步,最终让暹罗王国方面答应了把暹罗王国控制的最南边的一片
来半岛的领土,包括北大年、宋卡以一直到北边的
蓬地区,这一大片区域都转让给大楚帝国。
当然,大楚帝国为了获得这一片区域,也另外付
了代价,那就是这一片领土并不是采取割让的名义,而是购买的名义。大楚帝国
资五十万楚元向暹罗王国购买了这一片领土,这一笔资金,将会折价为各类枪炮兵
等
资运输到大城王国,用于武装暹罗军抵抗缅军的
攻。
先不说后面的
六甲海峡势力的变化。
且说前方和大城王国方面敲定了条约后,迅速通过通讯舰把条约文本送回帝国金陵城方面,恭请圣裁!
就是开放全面市场、由双方共同制定双方贸易货
的关税额度,帝国货
向暹罗
,暹罗方的关税最
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并且帝国国民在暹罗犯法,暹罗方逮捕后只能移
给帝国,
据帝国法律由帝国自行审判,暹罗方不得擅自对帝国国民
行审判并
罚。
因为这地方已经属于大楚帝国的领土了,大楚帝国方面把这地方命名为曼谷。
双方条约刚敲定,大楚帝国方面就派遣了舰队搭载了一个团的士兵前往
来半岛接
该地。
获得这一片地区后,大楚帝国把这片地方统称为‘北
六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