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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五绝齐聚(2/2)

火工陀跟在他后,也使梯云纵,功力不及欧锋,但这数十丈的峭也难不倒他。

锋取极北寒铁加西方金,请最好的工匠为自己打造了这蛇杖。杖中暗藏机括,能发歹毒的暗,那杖中本来还有两条他心培育的银鳞小蛇,剧毒无比。但现在时值冬日,欧锋有天大的本事,也不能改变蛇冷血的天,无法把它们带到华山绝

丐帮经此一事,元气大伤,自己以不到三十岁的年龄,接任帮主大位,经过十年的发展,才勉恢复元气。而且他是乞丐,看欧锋的派就厌恶,他俩是阶级敌人,矛盾不可调和。

双旗镇引了很多能工巧匠打造兵、用,用以互市贸易。现在已经成为双旗镇一项重要的产品,每年都为双旗镇赚取额利

锋地西域,又是胡人,封建礼教意识淡薄。而且他又是现代人穿越,那里传统文化被打倒的更加彻底,充斥着西方文化、民俗,无论华还是糟粕,全盘收,成为一时尚。

洪七一张国字脸,眉大,一正气,可欧锋看着他,就是觉得不顺。 [page]

段皇爷有侍卫跟随,但他的侍卫武功尚不及王一。他自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再带一个人上山,只能把侍卫留下,独自上山。

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全真教是天下第一大教,二人都是中原武林的尖人,平时往也最多,王重最熟悉的就是洪七。

锋留在最后,火工陀跟在边。

格怪异,非汤武、薄周孔,不属于正派人士。独占桃岛,少与外人接,对武林中的事,参与的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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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随其后,跟着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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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七:“叫可享受不了你们的酒,我还是喝我的劣酒吧。”

看到欧锋的这蛇杖,火工陀就觉得欧锋是个变态,他武功已经那么了,还要打造这么一把兵。而且蛇杖到手以后,他只是自己练武时使用,从没有用过与人对打,更像是他的权杖,类似尚方宝剑,用来代表自己的份。

很快,段皇爷和黄药师也到了。

这就让洪七看见他有一难民看见慈善家的觉。

本就看不清哪里是路,只见王重手拉着一人,在陡峭的崖上飞而上,手足并用,轻如飞鸟,灵若猿猴,只要他的手脚搭在稍有凹凸之一借力,立时窜上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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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七更是如此,他师父钱老帮主就是伤在白驼山庄老庄主欧錾手上,他也和白驼山庄的欧戣两败俱伤。

锋压下了心中对洪七的不:“七兄,一起来喝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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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药师又是另一人,这里面他最年轻,还不到三十岁。青袍加,英俊潇洒,博学多才,孤芳自赏,嘴角总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不见和善,反而显得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和欧锋倒有些臭味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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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七虽是丐帮帮主,但一个叫儿也不好总是前呼后拥的,而且围着一群叫也不好看,他是一个人来的。黄药师更是独来独往,走到哪里都是一个人。

可是段皇爷没有任何趾气扬,一龙袍,气度雍容,态度和善。因为他崇尚佛教,很有一普世济民、悲天悯人的气质。不像欧锋这么锋芒毕,他是仁君,而欧锋是霸主。

他佩服丐帮的侠义,洪七佩服他的武功。在此之前,洪七就知自己的武功不如王重,他来是为了给王重捧场,也是为了会一会其他豪杰,尤其是欧锋。

锋的梯云纵一窜就是数丈,在空中辗转腾挪,灵巧随意。

大雪封山,非常人能上,王重伸手搭住王一,一当先。

山下之人,见王重神功若斯,无不敬佩。

看人都到齐了,王重:“裘帮主有事不来了,咱们上山吧。”

理说段皇爷的份和洪七跨度最大,洪七也应该看不惯他。

锋不以为意,二人的争斗很快就要开始了,而且要持续一生,不必急在一时。

锋暗暗,“金雁功”名不虚传。

说着解下大葫芦,就了一

王重地看了洪七一,他和欧锋不对付不是一件坏事。

他手中拿着一弯弯曲曲、黑黝黝的铁杖,杖铸着一个裂而笑的人,面目狰狞,尖利的獠牙,正是欧锋为自己打造的兵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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