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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骗人先骗己(2/2)

顾骜刚开始的时候,心里也是有些虚的,说话间都想着如何掩饰自己“已经记起昨晚发生了什么”。

这是痴人说梦,功能饮料和日常消遣饮料的定位差距,就注定了至少差一位数量级的销售额。

饶是韩婷经过数年历练,已经有了些商界英的禀赋,依然对新法不是很熟悉。

目前没有这个资金和技术开发与扩张,所以肯定会需要很多钱。我们就可以这个钱,成立一家母公司,给泰国红注资。

最后,你应该知据《商标法》,商标的权益还类的,以国际通行的《尼斯商标分类表》一共有41个大类。目前许书标经营了红的‘饮料’这产品,他也只在饮类的商标上有效持有‘红’。我们这次可以把文化传媒类下的‘红redbull’都钱注了,文化传媒类下这个品牌的全权益,以后就全归属于母公司。”

只能说,他们都有连自己都真心骗过的潜力。

但是,后世人提到红就想到“赌命”的豪文化符号,却是很值钱的。

如果没有真的经营,被人逮到后请求宣告你无效,你拿不证据证明你最近三年里用这个品牌在这个分类下卖过东西,有关门就可以把你这一类下的商标白白废掉的。”

“首先,给许先生投钱,帮助他扩大生产,开发缩糖浆或者粉的生产线。把红从一直接生产的饮料,变成可可乐那缩糖浆母厂 全球当地装厂’的模式。

的功能属,让它天然和一切卖命换量的东西都很契合——别以为只有抖音上以死亡风险求赞的捞人,才是“红敢死队”。

但只有人说抖音上的人捞,没人会说程龙捞。区别无非是程龙赶上了一个“有些事情非得去冒生命危险才能好”的好时代供他展现。他的所作所为,就成为了有价值的、为了给人类制造更多乐趣的挑战。

其次,商标并不是恶意抢注就有了。这东西毕竟两张嘴一碰就能想来,又不用研发,所以对恶意人员卡得很严的。你注册了之后,要不断实际使用,法律才会保护你。

但是聊生意一旦聊开了,他就真的状态,不用演就滔滔不绝起来。

哪怕大到跟可可乐那么大利,在他里也是没格的。而且他不懂饮料,所以他最多也就跟菲特对可可乐的态度那样,投钱就好,不要涉经营。

而后世那个时代,很多挑战已经可以被后期特效取代了,他们的作死成了纯粹为了求名、而没有“使用价值”。

的文化品牌。将来,还可以为一切极限挑战类的媒生意铺垫一个舞台——我知这么说可能有象,你听我慢慢解释。”

她忍不住问“原来商标注册还分这么多类注?那觉得自己品牌有前途的人,为什么不一次把41个大类都抢注了呢?这不是给别人留下蹭度的隐患么?”

“首先,注册是要钱的呀,一个大类、涵盖十个细分小类,我听京城一些同事说,目前暂定是注一个600块规费。其他发达国家只会更贵。

至于红品牌的权益,我们可以据商标法,在世界各国都行严密的跨类注册,东南亚各国的权益人依然归属于许书标,包括孟加拉印度这些,统统可以给他。而世界范围内其他国家的红商标,全转让或者抢注为母公司所有。

在电影特效不发达、赌命人还有发挥空间的时代,顾骜就算拿着一瓶红让功夫电影的程龙去代言、给他赞助,质也是一样的。

纯粹的饮料生意,顾骜当然是看不上的。

“饮料,可以让别人去,但我,希望拥有这个为全球赌命者代言的文化品牌。我觉得,将来这个品牌会越来越值钱的。因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会变得越来越吃饱了没事、求名又没机会。”

因为懂法的人都知,你真要这么作的话,还得每年真的用这个品牌去卖货、广告,每一步还得留证据,“持有成本”可不小。

同时,韩婷也是演着演着,就真的认真倾听起来。

后世“红”卖饮料这块,就算是再有前途,公司市值评估无非也就三四百亿元。即使有了顾骜的buff,在中国人手里将来得比外国人更好,也不可能真的在饮料方面超过可可乐。

那些利用对方法盲、恶意抢注一个如今已经现、未来会名、但尚未注册的商标、然后等对方火起来,去碰瓷——这情节只会现在法盲穿越小说里。

韩婷公事公办地问“你说的这些很遥远的样,我听不太懂。我只问问题——你要割裂‘红’作为饮料和文化产业的两大品牌,那你投资的时候怎么划分权益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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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商标法》是1982年刚刚通过的,而且下才1月份,程序还没走完,还要等两个月后立法门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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